芯通知 | 关于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新企业信息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13 11:10:05 来源:滨江经信



各相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请各区负责人及时组织企业完成信息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企业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通过“企业信息-信息更新模块”,填报有关数据,佐证材料不做要求。



02



需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企业包含:目前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复核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03



企业按照目前自身所对应的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本年度认定/复核的企业不需信息更新。提交信息更新后如需修改,企业可进⾏【撤回】操作。



04



企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系统支持电话:

010-87901013 

010-87901032                      

010-87901067


账号问题电话:

010-12381转6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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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pdf

附件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




滨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2日






来源:滨江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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