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发布2006年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
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战略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现将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指南确定支持的重点范围进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项目研究性质(分别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技术
3.项目实施期内预计达到的主要目标
4.拟承担单位现有研究工作基础情况
5.经费预算
项目申报内容要求简明扼要(1000字左右)。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书面材料报送一式两份,受理地点: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联系人及电话:郭卫东0571-87054010。电子文档请发送到:gwd@zjinfo.gov.cn。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省级单位可直报我厅。第一批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前。凡符合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项目,以后我厅将常年受理。
对本次申报的项目材料,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对符合重大科技专项指南范围的项目,拟作为2006年重大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组织招标或定向委托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1.2006年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申报表
2.2006年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