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
扶持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集 协 办[2007] 4号
杭财企一 [2007]1300号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拱墅区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资金资助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05〕28号)文件精神和2007年12月19日召开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会议及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7]286号),经企业申报、专家及政府职能部门评审、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审议,现将2007年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资助经费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尽快与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签订《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合同书》后,办理相关资助经费拨付手续。市财政安排的资助经费到市财政局企业一处办理拨款手续;区安排的配套资助经费到所属区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资助经费必须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并及时将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上报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对项目完成后,企业未按计划投入部分财政资金,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回。
市财政局企业一处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87818984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市财政局810室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6726368
传真:86726367 Email: lid@hicc.org.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12楼(310053)
附件:2007年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资助经费计划表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