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
扶持项目2007年度总结材料和验收申请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资金资助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05〕28号)的要求,请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所有未验收项目,见附件1)承担单位对2007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08年3月28日前向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
有验收要求的项目不需要填写反馈表,请于2008年3月28日前向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递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具体材料如下:
1、 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3)
2、 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4)
3、 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见附件5)
4、 正版EDA工具租用证明(见附件6)
以上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并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李丹 电话:87702217
电子信箱:lid@hicc.org.cn
地址:杭州市高新区发改局1431室
附件1:需提交2007年度项目进展情况总结或者验收申请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
附件2: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反馈表
附件3: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4: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5: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扶持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附件6:正版EDA工具租用证明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
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抄 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杭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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