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6-13 12:00:00 来源:

杭州市信息办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省信息产业厅浙信产[2005]175号文件,2005年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办法》(财建字[2005]132号)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均可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并行的方式。

(一)纸质申报:

申报企业需在集成电路研发资金申报网(www.itfund.gov.cn/iefund)上注册登记,下载申请报告,按照《2005年度集成电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发改办[2005]1793号)的要求,确定研发活动,并按规定格式编制申请报告。

纸质稿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说明研发能力的文件(如专利证书等)。

(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需包括申请报告、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表和财务报表。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不得遗漏申报要求的文件,否则不予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于2005年9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汇总上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同时布置申报企业于2005年10月8日前完成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

申报企业要对所申报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如有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玉军,魏振华;电话:85252373、85252313;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2313房间,邮编:310026。

杭州市信息办相关文件参见:http://218.108.18.122/pub/news/ZXGG_242/20059191892.aspx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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