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系统开发与应用专项”课题申报指南(2005年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6-13 12:00:00 来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发布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工程—嵌入式系统开发与应用专项”课题申报指南(2005年度)的通知

浙科发高【2005220

各市科技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杭州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大专院校、省级科研院(所):

为加强嵌入式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推动我省传统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省科学技术厅和省信息产业厅特设立“嵌入式系统开发与应用专项”。2005年,本专项重点围绕嵌入式系统在轻纺设备、机械、家电和仪器仪表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汽车电子、网络通信等新兴高技术产业的应用进行关键技术攻关。

现将课题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组织申请。申请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和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研究、开发目标。具体申报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嵌入式系统开发和应用的基础、环境及产业化能力。

课题主申请单位应是省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对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已落实省内行业内有代表性的应用示范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组成产学研联合体,联合申请。

具备完成课题的人员和条件,课题资金结构合理,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有保障。

二、申请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申请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全面的嵌入式系统开发与应用的理论知识及相应课题内容的研究基础,其从事申请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应达两年以上;

申请课题负责人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申请单位在职人员,副高级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正高级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申请课题负责人年参加本课题工作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且只能负责本专项的一个课题,若承担本专项其它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

三、课题承担单位选择方式

课题采用专家评审答辩、择优选择承担单位的方式,即先由申请单位根据本专项指南编制课题申请书,然后由项目受理单位组织专家对各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答辩,最后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申请书受理单位及地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人及电话:吴正光  057187054024 传真:85111686

电子信箱:wuzhengguang@zjinfo.gov.cn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科协大楼14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人及电话:沈忠平057185106581传真:85171760

电子邮箱:szp@zjdii.gov.cn

五、申请注意事项

项目指南中第一、二项和第三项中“面向汽车电子的动力总成嵌入式控制系统”的主受理单位为省科技厅。第三项中“车用总线(CAN总线)”和第四项的主受理单位为省信息产业厅。

请各市科技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根据指南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申请,申请的课题必须在指南范围之内,超过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大专院校和省级科研院(所)申请的项目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主受理单位。其它申请单位由所在市科技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汇总后报送主受理单位。每份申请书一式15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于20051010日前统一寄至主受理单位(以邮戳为准),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主受理单位电子信箱。

按单位组织申请课题,不受理个人申请。

对已承担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或有一个项目按合同规定应该验收而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附件: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工程—嵌入式系统开发与应用专项” 200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工程—嵌入式系统开发与应用专项” 2005年度)课题申请书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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