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我们对照《通知》与2023年的申报通知,摘出相关变化,仅供参考,具体详见《通知》。
一、2024年申报通知变化
01
关于申请,通知强调,“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
《通知》指出: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我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双随机(随机分组评审、随机抽取专家)”“盲审”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02
取消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
《通知》指出: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我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03
工信部提供免费申报培训
《通知》指出:我部将通过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
04
增加审计报告要求
《通知》指出:“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05
压实审核推荐责任
《通知》强调:为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责任,对第六批“小巨人”企业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省份,我部将在专精特新相关支持政策中进行减分或限额。
06
复核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放宽
《通知》指出: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主要考虑新冠肺炎因素影响。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二、2024年小巨人申请书变化
01
关于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重要指标,增加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负债总额”、“审计报告编码”指标。
02
专业化
增加了“排名前三的主要产品”内容,包含排名前三的主要产品名称、收入、I类知识产权名称。
03
特色化
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不再接受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04
创新能力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新增“重点实验室”指标。
不用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
05
产业链
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强调“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简称”。
06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
相比2023年要求,行业领军企业栏从“八、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改到“七、产业链配套”。
主导产品类别填写10位代码(之前是4位)
07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关于“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强调“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简介”。
08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初核推荐的其他指标,增加了“审计报告上传报备”要求。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可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查询。
部分内容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