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通知 | 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24 12:00:00 来源:杭州经信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一)推荐要求。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3)和国、省《通知》要求,严格把关,核实企业填写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4)等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推荐范围。推荐申报的企业除在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中遴选外,对于尚未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但符合“小巨人”认定标准且属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经区、县(市)经信局推荐、市经信局审核、省经信厅组织综合评定,可优先列入今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参加本次“小巨人”申报。


(三)推荐名额。本次申报对各区、县(市)推荐名额原则上不作限制。市经信局将对各区、县(市)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向省厅推荐。


二、关于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请萧山区、余杭区组织辖区内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尽量于6月26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5)等复核资料工作。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对企业报送资料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要说明原因。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局应严格审核企业报送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并于6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附推荐汇总表(附件6)、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一式2份,和企业填报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4份(其中2份单独装订成册、2份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以及《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的复核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报送市经信局。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黄略,电话:85257089;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郑振华、吴程思,电话:87063976、8525708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889号新州大厦14楼1415室(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郑振华收,手机13858044355。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3.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4.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5.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6.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7.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8.佐证材料清单

9.区、县(市)申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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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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